2021年10月21日 星期四

花旗銀行 花旗員工權益 金管會要了解

 

  花旗「花落誰家」懸而未定,但市場爆出花旗要求潛在買家簽署承 諾書:「參與實地查核的銀行均必須同意不得招募、雇用花旗員工」 ,否則就會喪失競標權。該要求除引發花旗員工反彈,在全國金融業 工會聯合總會陪同下向金管會陳情,金管會銀行局已出面了解,並介 入調查花旗與潛在買家間的締約是否不當妨害員工就業權益。


  目前外傳進入第二輪競標的潛在買家,有中信、國泰、台新、星展 、凱基等銀行。

  根據全金聯所掌握的同意書內容,花旗要求參與實地查核的銀行均 必須同意在簽約該同意書的三年內,不得直接或間接招募或僱用花旗 的人員為正式員工、顧問或獨立承包人員,亦不可鼓勵員工取消和花 旗間的雇用關係。

  全金聯質疑,即使是勞基法所規定的「競業條款」也頂多兩年,而 花旗要求三年,且即使潛在買家後來沒得標,也必須遵守,要求太過 嚴苛,更傷害員工工作機會。

  全金聯指出,花旗經營高層在內部員工說明會表示上述條款「僅限 惡意挖角」,但金管會應該要求花旗及其他潛在買家把簽約文件交出 來檢視,看條款的文字內容是否已實際限縮絕大多數花旗員工向其他 金融業者尋求新工作的權益。

  全金聯指出,目前金管會已針對花旗和潛在買家訂定的承諾書、意 向書等內容進行調查,倘若真有訂定這種對員工的「不平等條款」, 金管會應要求花旗與締約的銀行解除該條款,甚至應該以此來重新檢 視是否同意花旗的業務讓售計畫。

  花旗(台灣)銀董事長莫兆鴻則發出最新的員工信,強調近來在社 群媒體提及的對於花旗員工轉業限制是「不正確」消息,並指先前就 已陸續有花旗同仁轉戰到其他金融業,「可見公司不會妨礙員工的職 涯規劃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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